摘要
“交往行为”构成了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核心范畴。他比较分析了交往行为与其它社会行为的区别,突出了交往行为的特殊地位。内在于交往行为之中的合理性是语言性、互主体性、程序性、可误性、开放性,这有别于传统的意识理性,体现了哈贝马斯对理性的重建。“生活世界”和“系统”是交往行为的补充概念,是从行为理论过渡到社会理论的桥梁,这一对范畴的提出表明了哈贝马斯对“社会”的重新理解。对西方社会的诊断是交往理论社会批判实质的集中体现。
出处
《清华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
CSSCI
1995年第3期11-18,共8页
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(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)